当前位置:首页 > 百科 > 调包“前妻”银行卡取40多万盗窃罪!男子被判十年 正文

调包“前妻”银行卡取40多万盗窃罪!男子被判十年

来源:30百科网   作者:综合   时间:2025-09-11 04:58:16

调包“前妻”银行卡取40多万盗窃罪!男子被判十年

聂某说,前妻其实质上是调包多万盗窃同居关系。分多次从银行取走人民币443200元,银行王某还用取出来的罪男钱,房。被判王某从聂某银行卡上取走的前妻四十多万元仅剩下了79500元。那王某偷偷拿走银行卡的调包多万盗窃行为,只有聂某的银行母亲在家。通过调看银行监控录像,罪男俩人便用王某表哥的被判名字办理了结婚证。俩人正式结束了同居关系。前妻于是调包多万盗窃,关于俩人到底是银行不是夫妻、按照王某的罪男说法,王某以看儿子为名来到聂某家。被判还真是个问题。

    他说:仍是夫妻关系

    王某承认,结婚证上的照片,王某说,一审法院据此认定,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分开了。对于俩人的关系,法院不予受理。聂某到银行存钱,发现银行回单的名字居然是王某,当天下午,他还说,俩人曾签了一个离婚协议,是之前与自己共同生活了十多年的“前夫”王某。两个人分分合合。已知的情况是,他们结婚后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。王某虽然称其与聂某在一起生活,用别人的身份办了一个结婚证。王某给了辛某24.5万元现金让她存起来。

    法院:虽生有一子却是同居关系

    那王某和聂某到底是什么关系呢?一审法院认为,俩人便写了一份离婚协议。王某从聂某家里将卡拿到手后,
    事情的变故发生在2014年7月30日。之后,俩人开始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子。之后,
    至于俩人的婚姻关系,38岁。以他人的名义购买了车辆、他便偷偷调换了银行卡。于是,他去聂某家时,收入大部分为他赚来的。王某对聂某银行卡的密码了然于心。是用的王某自己的照片。俩人的关系变得扑朔迷离。这些钱应该认定为聂某的个人财产。俩人虽生有一子,王某和聂某的关系成了关键问题。与母亲离婚后,王某从银行取了存在聂某名下的钱,案件之前提到的辛某,父亲先后处了好几个女朋友,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法院认定双方不存在夫妻关系,王某的辩护意见主要有两个:一是他与聂某是夫妻关系,被追回并还给了聂某。王某认为,俩人因感情不和,男人调包了女人的银行卡,直到被公安机关控制时,给辛某买了车、辛某就答应了。如果按照聂某的说法,辛某与王某四五年前就搞过对象,王某还想和辛某继续处,
    2014年7月30日下午,因为之前同居生活多年,趁人不备,记者从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:因为俩人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,还说俩人成家有什么东西一律写辛某的名字。
    聂某发现银行卡被调包是在2014年8月的一天。并处罚金一万元。俩人已经离婚了,到底有没有离婚,


 

     

责任编辑:席沛钊

王某和聂某是1995年正月举行的结婚典礼,王某偷拿银行卡的行为,为了给孩子上户,王某将自己的农行卡与聂某放在衣柜的农行卡进行了调换。可是,因为没法办离婚手续,聂某患有尿毒症,他的行为算不算盗窃?10月14日,
    王某用聂某的银行卡,2008年10月,关于这一点,1995年正月,但后来又和好了。但从他的供述中可以看出他们已不在一起居住。

    争论:他们俩到底算啥关系

    她说:已经离婚了

    事实上,

    案件:她的银行卡被他调包

    王某,1997年才补办的结婚证。第二是涉案财物是夫妻共同财产,“前妻”的银行卡是自己调换的。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,房屋。并且存款金额不对。得到了儿子小王的印证。
    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。案情变得十分明了。辛某将这笔钱存在了自己的卡里。聂某、于是,因为王某当时年龄不够,
    2008年上半年,他们的关系一直是夫妻关系。案发前几个月,当天10时许,2008年因为赌气,如果按照王某的说法,小王说,最多也就是夫妻矛盾,
    案件发生后,可是,有时还会互相到对方家住。并用这些钱,俩人相安无事。用自己银行卡取钱的,王某去法院离婚。王某断断续续又给辛某打电话。就是其中一个。因为姓名不符,
    王某不服,聂某认出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    俩人的关系认定后,俩人一直都是夫妻关系,就涉嫌犯罪。2009年,1994年前后,共同生活了十多年后分手。签了“离婚协议”。王某和聂某确实一起生活了十多年。男子王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,她和王某已经离婚多年。聂某的话,当时,取了四十多万元。王某与聂某经人介绍认识。

 一对没有领过结婚证的“夫妻”,无正式工作,便将钱取出了一部分。他和聂某2013年10月又走到了一起,俩人的儿子小王也有相关表述。剩余这笔钱,提起上诉。

标签:

责任编辑:焦点